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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中心血站病毒灭活过滤器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13 15:30     选择阅读字号:[ ]     浏览次数:8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昌市中心血站病毒灭活过滤器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对采购需求进行调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项目采购需求调查征询与反馈,并提交相应的采购需求调查内容,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

物料名称

计划采购量

单位

采购需求

100ml病毒灭活过滤器

6000

详见调研公告附件参数

150ml病毒灭活过滤器

14000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所响应产品的配送资质。

三、供应商参与采购需求调查所需递交的材料及其他说明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一份加盖供应商鲜章; 

2.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的相关调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项目是否可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他相关情况等材料)

3.上述材料附件已提供格式供参考,供应商在递交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纸质材料正本1份统一用A4纸打印以密封形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至指定地点。

4.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潜在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5.所有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需求调查材料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6.参与需求调查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项目需求调查及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期间,采购人不接受来访介绍、私下交流等行为。需求调研资料均以规定时间内邮寄至指定地点为准,其他递交方式均不接受。各供应商填表内容须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

四、材料递交须知:

1、调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16日-23之前将材料原件邮寄至南昌市中心血站(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建设西路-建设西路1033号)

2、联系电话:0791-86507966

调研公告-病毒灭活过滤器(1).docx

2026一次性病毒灭活过滤器参数.docx

 

 

江西省百巨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