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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偿献血“三免”措施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04 13:45     选择阅读字号:[ ]     浏览次数:2.0k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献血条例》,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加强对献血者的人文关怀,持续推动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江西省红十字会九厅局《关于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措施的通知》(赣卫医急文〔2024〕2号)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无偿献血“三免”措施。经统计各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及建议,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告如下:

一、“三免”优待对象

在本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享受《条例》规定的三项优待措施。

(一)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得者,即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30次、40次(全血每200ml按1次计算;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分别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银奖、金奖表彰。

(二)国家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获得者,即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

(三)国家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即从事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或累计时间超过3000小时的志愿者。

二、“三免”优待内容

(一)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风景名胜区;免费参观政府投资建立的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二)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免交公立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诊察费。

三、免费优待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