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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献血时评之二:谈“艾”色变,不如防“艾”未然

来源:血站信息科     发布时间:2015-11-10 09:51     选择阅读字号:[ ]     浏览次数:1.5k

  上个世纪90年代,一些村民到非法采血点卖血浆,导致感染了艾滋病,甚至出现了“艾滋村”。近日福建女童输血感染艾滋病的报道再次引起社会对血液安全的关注,也有人因担忧“献血感染艾滋”而在献血车前止步。
    
    自1998年10月1日我国实施《献血法》,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来,保障临床用血的“充足、安全、有效”就成了采供血工作的重点。我国无偿献血发展至今,哪些措施能够进一步保障血液的安全,将艾滋病病毒抵挡在血管之外呢?
   
    献血人群的筛选。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献血。在献血点,市民都要接受献血前征询,征询时会提醒您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不适宜献血,如吸毒、多个性伙伴、男男同性恋,因为发生这些行为的人群是艾滋病高发人群。患者需要的不仅是有血可用,血液安全同样重要。当市民在献血前告知自己有过这些情况,血站工作人员会礼貌地拒绝不符合献血的人参加献血。
    
    良心回电很重要。有些市民虽然存在以上情况,但是在家人、同事、朋友面前不方便说出来,就需要在献血后“良心回电”。献血者可拨打血液中心(血站)指定的电话号码告知工作人员,所捐献的血液就会被报废,而献血者的个人信息会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核酸检测缩短检测窗口期。医学上,从感染病原开始至检测到其存在的这段时间称为病毒潜伏的“窗口期”。 在现有医学技术水平下,病毒检测的窗口期是无法消除的。常规检测方法中,艾滋病窗口期约20天。也就是说,如果献血者感染了艾滋病,约20天内血液中是检测不到抗体成分的,这样的血液可能导致用血者感染。而目前很多血站正在采用,国家也在积极推广的核酸检测更为灵敏,能够将检测“窗口期”缩短到10天左右,使得艾滋病病毒及早被发现。而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会得到规范处置和报废。
    
    科学合理规范用血。输血是有风险的,其中包括艾滋病病毒经血液传播等。因能不输血就不输血,能少输血不多输血,能输成分血不输全血。按照临床用血指征合理用血,不把血液当补药,也不把输血当猛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