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可“直报”血费了!
来源:血站信息科 发布时间:2015-04-02 14:3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2.4k
无偿献血既为今天的别人,又为明天的我们。即日起无偿献血者相关亲属用血后只需凭相关材料就可到用血医院血费直报窗口报销血费,即用即报。
一、无偿献血报销对象
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献血者的父母、子女、祖父母、曾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外孙子女。
二、无偿献血报销血量标准
1、无偿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的三倍计算;无偿献血累计1000 毫升以上的,可终生享受无限量的用血费用报销待遇;献血后复检不合格的,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2、无偿献血者的配偶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其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计算。
三、无偿献血报销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直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献血证及复印件;
2、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医保卡、护照、驾驶证、军官证等,下同);
3、医院输血清单、出院发票和出院小结及复印件。
(二)无偿献血者的配偶亲属“直报”除提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证明 (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
(三)第三方代办“直报”,除提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代办者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若您在医院未直报血费,请备齐用血报销材料到南昌市血站报销血费。南昌市血站直报热线:0791-86828686
血费“直报 ”医院:
南昌市第一医院、南昌市第二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昌市洪都医院、南昌县人民医院、新建县人民医院、进贤县人民医院、安义县人民医院。南昌曙光手足外科医院、江西中寰医院、南昌县中医院、新建县中医院、进贤县中医院、安义县中医院。